上太阳证

《伤寒论》第5条 伤寒二三日,阳明、少阳证不见

作者:江满春 来源:湖北武汉好中医 2024-01-29 20:37 我要评论

伤寒二三日,阳明、少阳证不见者,为不传也

【原文】伤寒二三日,阳明、少阳不见者,为不传也。
 

【前言】本句经文贯穿“寒”、“二”、“三”、“日”、“明”、“见”、“者”、“为”等七字,均为易经隐藏密码,嵌入了乾卦坤卦师卦需卦离卦井卦等六卦,阐述了太阳病伤寒证疾病可因日数变化而发生变化。本条细玩特点:细辨何人?何时?患何病?重点理解何因而“传”或“不传”,因何而传。
①寒,【易·说卦】乾为寒
②二,因二以济民行。【易·系辞】。虞注:“谓也。后世官书以贰为之,为防奸易。”
③三,【易·师卦】王三赐命。荀注:“三者阳德成也。”【易·需卦】有不速之客三人来。
④日,【易·说卦】离为日,为火。
⑤明,【易·乾卦】大明終始。
⑥见,【易·乾卦】见龙在田。
⑥者,【易·乾卦】飞龙在天,利见大人。
⑦为,【易·井卦】井渫不食,为我心恻。
【译】本条经文嵌入乾卦坤卦师卦需卦离卦、井卦等六卦。
  第一、根据以上六卦象分析,是指元、元、元三类人群。其中十天干术数化合,甲、丙、戊、庚、壬为阳,为太过之数;乙、丁、己、辛、癸为不及之数。地支:子、午等基因人群。
  第二、“伤寒二三日”从字面理解疾病可因日数变化而发生变化。但嵌入等五卦,意义则不同:①太阳病伤寒证是人患病,但须分辨清楚,何人?何时?不是所有人在同一时间,发太阳病伤寒证,如果是那就是温疫。
  ②辨天干地支,分清人,时。元、元。地支:子、午、申、戌,这些数字怎么来的呢?例如:地水师卦是指申人在子日生病。申数对应为坤宫,子是太阳病发病之时。又例如:水天需卦是指子人,在戌日生病,戌数对应在宫。
  ③二三日关键词意义有二:①太阳病时间:亥、子、丑。锁定发病时间,更锁定发病人群、是指戌、申、午。实是指:辰、戌、寅、申、子、午此类基因人群,在亥、子、丑日发病。②太阳病伤寒证二三日须与少阴病二三日阳明病“二三日”作鉴别。
  1、太阳篇“二三日”有●第102条、伤寒二三日,心中悸而烦者,小建中汤主之。●第139条,太阳病,二三日,不能卧,但欲起,心下必结,脉微弱者。
  注:太阳病发病时间是亥、子、丑。
  2、阳明篇:●第197条,阳明病,反无汗,而小便利,二三日呕而咳,手足厥者,必苦头痛;●第251条,得病二三日,脉弱,无太阳柴胡证。
  注:阳明病发病时间是寅、卯、辰。
  3、少阴篇,太阳与少阴互为表里关系,
  ●第320条,少阴病,得之二三日,口燥咽干者。
  ●第302条,少阴病,得之二三日,麻黄附子甘草汤,微发其汗,以二三日无证故,微发其汗也。
  ●第303条,少阴病,得之二三日以上,心中烦,不得卧者,黄连阿胶汤主之。
  ●第316条少阴病,二三日不已,至四五日,腹痛,小便不利,四肢沉重疼痛,自下利者,此为有水气。
  ●第311条少阴病,二三日,咽痛者,可与甘草汤;不差者,与桔梗汤。
  注:少阴病发病时间是午、未、申。
  虽说都是“二三日”但是各自有各自发病时间,故此不能相提并论。
  第三、阳明、少阳证不见者,为不传。这句经文有三个字作为易经隐藏密码,嵌入了两个卦象:乾卦井卦乾卦是指天干的术数有四个:甲、壬、己、丁。
井卦,是记录子人在三之气,在太过术数日感受风寒,例如:甲辰壬辰。亥子丑是北方水三会局,易发太阳病之时。
  而子人在辰日,申子辰为三合为水局,也易发太阳病。而有趣的是辰数则是阳明病发病之时。当太阳病未愈时,又见阳明病发病之日,证见阳明证,表示为传。
  本句经文有两个乾卦,其中乾卦是指戌数,是指午人在甲戌壬戌日感受风寒,而趣的是戌数则是少阳病易发之时,当太阳病未愈时,又见少阳病发病之日,又见少阳证,表示为传。
  反之呢?则不传,而是恰逢疾病可因日数变化而发生变化。
 
 

金·成无己《注解伤寒论
伤寒二三日,无阳明少阳证,知邪不传,止在太阳经中也。
清·吴谦《医宗金鉴》
伤寒二日,阳明受之,三日少阳受之,此其常也。若二三日,阳明证之不恶寒,反恶热,身热心烦,口渴不眠等证;与少阳证之寒热往来、胸满、喜呕、口苦、耳聋等证不见者,此为太阳邪轻热微,不传阳明、少阳也。
程知曰:伤寒一二日太阳,二、三日阳明,三、四日少阳,四、五日太阴,五、六日少阴,六、七日厥阴,此第言其常耳!其中变证不一,有专经不传者,有越经传者,有传一二经而即止者,有发于阳即入少阴者,有直中三阴者,有足经冤热而传手经者,有误药而传变者。大抵热邪乘经之虚即传,若经实即不受邪而不传,阳邪胜则传,阴邪胜多不传;故经谓脉静为不传,脉数急为欲传也。又曰:足经自足上行胸腹头背,主一身之大纲,故寒邪入之,即见于其经,若手经第行于胸手,不能主一身之大纲也。邪既入足经,必传入手经,故感风寒之重者,头项痛,肩、背、肘、节、亦痛也。圣人言足不言手,足可该手,手不可该足也,非不传手也。夫五脏六腑十二经,气相输,络相通,岂有传足而不传手者哉!亦岂有伤足而不伤手者哉!虞天民谓热先手,寒先足,义亦可互通也。
程应旄曰:伤寒之有六经,无非从浅深而定部署。以皮肤为太阳所辖,故署之太阳;肌肉为阳明所辖,故署之阳明;筋膜为少阳所辖,故署之少阳云耳!所以华佗曰:伤寒一日在皮,二日在肤,三日在肌,四日在胸,五日在腹,六日入胃,只就躯壳间约略其深浅,而并不署太阳、阳明等名。然则仲景之分太阳、阳明等,亦是画限之意,用以辖病也。
清·柯琴《伤寒来苏集》
伤寒一日太阳,二日阳明,三日少阳者,是言见症之期,非传经之日也。岐伯曰∶“邪中于面,则下阳明;中于项,则下太阳;中于颊,则下少阳。其中膺背两胁,亦中其经。”(见《灵枢·邪气脏腑病形》)盖太阳经部位最高,故一日发;阳明经位次之,故二日发,少阳经位又次之,故三日发。是气有高下,病有远近,适其至所为故也。夫三阳各受寒邪,不必自太阳始。诸家言二阳必自太阳传来者,未审斯义耳。若伤寒二日,当阳明病,若不见阳明表证,是阳明之热不传于表也。三日少阳当病,不见少阳表证,是少阳之热不传于表也。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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