伤寒论

《伤寒论》第89条病人有寒,复发汗,胃中冷,必

作者:江满春 来源:武汉中医 2021-11-17 15:43 我要评论

《伤寒论》第89条病人有寒,复发汗,胃中冷,必吐蛔。

第88条病人有寒,复发汗,胃中冷,必吐蛔。
 
《伤寒论》第89条病人有寒,复发汗,胃中冷,必吐蛔。

 
【历代医家注解】
金·成无己《注解伤寒论》
病患有寒,则当温散,反发汗,损阳气,胃中冷,必吐蛔也。 
 
清·吴谦《医宗金鉴》
病人有寒,谓胃中寒也。复发汗,谓汗而复汗也。胃寒复汗,阳气愈微,胃中冷甚,蛔不能安,故必吐蛔也,宜理中汤送乌梅丸可也。
程应旄曰:汗生于谷精,胃中阳气所酿也。有寒复发汗,知胃阳不复存于内矣,蛔何能安?
 
清·柯琴《伤寒来苏集》
有寒是未病时原有寒也。内寒则不能化物,饮食停滞而成蛔。以内寒之人,复感外邪,当温中以逐寒。若复发其汗,汗生于谷,谷气外散,胃脘阳虚,无谷气以养其蛔,故蛔动而上从口出也。蛔多不止者死,吐蛔不能食者亦死。
 
清·黄元御《伤寒悬解》
脏腑素有积寒,复发汗以亡胃阳,胃冷不能安蛔,必吐蛔虫。
虫因木化,厥阴木郁,则生蛔虫。《素问》:厥阴者,阴之绝阳。厥阴以至阴之脏,寒极吐蛔,则水腾而火不能复,中伏死机,是以内外感伤诸病,一见吐蛔,便属阴证。阳绝则死,阳复则生,惟温病吐蛔,是热非寒,与余证不同也。
 
清·曹颖甫《伤寒发微》
文曰:「病人有寒,复发汗,胃中冷,必吐蚘。」师但言病人有寒,而不言寒之所在,然即继之曰:「复发汗,胃中冷,必吐蚘。」可知寒邪即在胃中,非用乾姜以温之,反用桂枝汤劫其汗,致胃中之胰液馋涎,并胃底消谷之胆汁,一泄无余。由是胃中虚冷,蚘乃不安而上窜,《金匮》所谓「藏寒」,此即证也。主治者为乌梅丸,虽有黄连、黄柏之苦寒,方中温胃之药,居其大半。所禁为生冷滑臭,其为胃中虚寒,灼然无疑。独怪编《医宗金鉴》者,何所见而必改此非藏寒也。又按胃中热度,甚于炽炭,水饮入胃,即从淋巴细管中化气,四散而出。惟热度渐低,乃病留饮,湿之所聚,虫病乃作,饮家所以多呕也。此为胃中虚冷后蔓延之证,学者不可不知。


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 


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本文二维码:

本文赞赏码:

温馨提示:黄帝外灸网站的发展离不开您的支持!如果您喜欢国学,觉得本文对您有用,请打开微信扫一扫上面的赞赏码,鼓励本站继续创作!

1.本站遵循行业规范,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;2.本站的原创文章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;3.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。

相关文章
  • 《伤寒论》第96条伤寒五六日,中风

    《伤寒论》第96条伤寒五六日,中风

    2021-11-26 10:56

  • 《伤寒论》第95条太阳病,发热汗出者

    《伤寒论》第95条太阳病,发热汗出者

    2021-11-26 10:50

  • 《伤寒论》第94条太阳病未解,脉阴阳俱停

    《伤寒论》第94条太阳病未解,脉阴阳俱停

    2021-11-26 10:42

  • 《伤寒论》第93条太阳病,先下之而不愈

    《伤寒论》第93条太阳病,先下之而不愈

    2021-11-26 10:38

网友点评

理智评论文明上网,拒绝恶意谩骂 用户名:
评论总数:[查看全部] 网友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