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伤寒论》第81条凡用栀子汤,病人旧微溏者,不

作者:江满春 来源:武汉中医 2024-02-28 08:29 我要评论

【原文81】 凡用栀子汤,病人旧微溏者,不可与服之。 【历代医家注解】 金成无己《注解伤寒论》 病患旧微溏者,里虚而寒在下也,虽烦则非蕴热,故不可与栀子汤。《内经》曰∶先

【原文81】凡用栀子汤,病人旧微溏者,不可与服之。
 
《伤寒论》第81条凡用栀子汤,病人旧微溏者,不可与服之
 
【前言】本条经文贯穿“用”、“病”、“旧”、“微”、“者”、“与”、“服”、“之”等八字,均为易经隐藏密码,嵌入益卦、乾卦、坎卦、井卦、讼卦、豫卦等六卦,锁定少阴君火的六气人群,在三之气,“民病寒。反热中。痈疽注下。心热瞀闷。”主气少阳相火,客气太阳寒水。在夏至节气前后,病人出现心烦,大便微溏。此心烦,并非暑热蓄聚所致;其大便微溏也并非“大下”、“注下”所致,故不可服用栀子汤。
  本条经文细玩特点:本条经文有核心文字“用”、“旧”、“服”、“之”四字,是打开本条经文的钥匙。“用”嵌益卦,但益卦是打开否卦的钥匙;“旧”嵌井卦,锁定发病时间是夏至节气前后;“服”嵌豫卦、讼卦均不是打开比卦的钥匙;“之”嵌比卦,比卦矛盾是六三阳位居阴爻,三爻对应人体之心胸,当心阳窒塞时,设将阴变阳,心阳,心火,用栀子汤和解矛盾之处。
①用,【易·益卦】利用为大作。【易·乾卦】初九,潜龙勿用。【易·繁辞】显诸仁,藏诸用。
②病,【易·说卦】坎为心病。
③旧,【易·井卦】旧井无禽。
④微,【易·繁辞】知微知彰。
⑤者,【易·乾卦】元者,善之長也。
⑥与,【易·說卦】是以立天之道,曰阴与阳。立地之道,曰柔与刚。立人之道,曰仁与义。
⑦服,【易·讼卦】以讼受服。【易·豫卦】刑罚清而民服。【易·系辞下】服牛乘马,引重致远,以利天下。【易·繁辞】服牛乘马。
⑧之,【易·比卦】比之匪人,不亦伤乎?
【译】本条经文嵌入益卦、乾卦、坎卦、井卦、讼卦、豫卦等六卦,“凡用栀子汤,病人旧微溏者,不可与服之。”本句经文是倒裝句,应该是“凡病人旧微溏,
不可与服用栀子汤。”倒装句的出发点是什么?我个人理解是“否卦”,壅塞不通,用颠倒文字写作的手法体现壅堵的会意。
  本句经文锁定:少阴君火的六气人群,在三之气,主气少阳相火,客气太阳寒水,夏至节气后,病人心烦,大便微溏,不可服用栀子汤。
  第一、“凡用栀子汤”,因胃气上逆,浊气填瘀,心中烦热,胸中壅滯,导致君火不能下行。以损上益下之法,用栀子汤和解,需要仔细分辨。
  ①“用”字,嵌入益卦,它是打开“
否卦”的钥匙。将否卦九四爻,下移初六爻,将初六爻上移九四,这两个位置对调后,就是益卦,这叫损上益下,但不是打开比卦的钥匙。
  第二、“病人旧微溏者,”是指病人在夏至节气时,虽有心烦,大便微溏。但此心烦,并非暑热蓄聚所致,大便微溏也并非“大下”、“注下”所出现胃气上逆,浊气填瘀的病情。
  ①“旧”字,嵌入井卦,对应时间是三之气,夏至节气前后。
  第三、“不可与服之。”不可服栀子汤。
  ①“服”字,嵌入豫卦,应期是二之气,春分节气。打开豫卦的钥匙:所有的阴爻都和九四阳爻呼应,那么矛盾在九四为阳爻不当位,春季气候反常热象。病人心烦,并非暑热蓄聚所致,大便微溏是里虚,上热下寒的虚寒。栀子豉汤的矛盾在六三,是心阳窒塞,故不可服之。
  ②“服”字,嵌入讼卦,打开讼卦的钥匙:仅九五(君主)当位。矛盾:在当位九五与不当位(九二)发生争持,两阳相争,相互排斥的实热证。栀子豉汤的矛盾在六三,是心阳窒塞,故不可服之。
  ③“之”,嵌入比卦,打开比卦的钥匙:六三爻“比之匪人”,“匪人”其行为图谋不轨之人,三爻对应人之心脏,心胸部位,引申为暑邪逞虚而入,停留于胸中。故可以使用栀子汤化解矛盾。






【历代医家注解】
金·成无己《注解伤寒论  病患旧微溏者,里虚而寒在下也,虽烦则非蕴热,故不可与栀子汤。《内经》曰∶先泄而后生他病者,治其本,必且调之,后乃治其他病。
清·吴谦《医宗金鉴》  若汗、吐、下后,懊少气,呕逆烦满,心中结痛者,皆宜以栀子等汤吐之。以其邪留连于胸胃之间,或与热、与虚、与饮、与气、与寒相结而不实,则病势向上,即经所谓“在上者,因而越之”意也。若未经汗、吐、下,而有是证,则为实邪,非栀子汤轻剂所能治矣。又当以瓜蒂散重剂主之也。若病人旧微溏者,虽有是证,但里既久虚,不可与服,若与之,即使客邪尽去,亦必正困难支,盖病势向下,涌之必生他变也。本草不言栀子为吐剂,仲景用之以为吐者,何也?栀子本非吐药,以其味苦能吐,故用之以涌其热也。吐药不止栀子也,诸药皆可为之,惟要确审胸胃之邪,是寒、是热、是食、是水、是痰、是气,因何阻滞,使胸胃阳气不伸,遂以当用之药而吐涌之,自可愈也。如欲吐寒则以干姜桂皮之类,吐热则以栀子苦茶之类,吐食平胃食盐之类,吐水五苓生姜之类,吐痰稀涎橘皮之类,吐气流气枳朴之类。但形气弱者,药宜少,仍当佐以补中益气等升药为妥;形气壮者药宜多,更佐以瓜蒂、藜芦等猛药更效。凡煎吐药汤及调散,或用酸米汤,或用白汤,或用稀米粥,须备十余钟,令病者顿服一钟,即用指探吐药出,再服一钟,亦随用指探吐药出,再服再吐,以顺溜快吐为度,则头额身上自有微汗,所有病证轻减,即为中病,不必尽服余药。若过吐之,即使病尽除,恐损胸中阳气也,近世之医,以吐为古法不可用,久矣。皆因仲景之道不彰,其法失传,无怪乎其不敢用也。夫不知其妙,而不敢用,犹之可也,若竟委之曰古法不可用,则不可也。盖邪之在上者,非吐不愈。若如俗工所云,使病者畏不敢服,因循生变,致轻者重,重者死,夫谁之咎与抑、知汗、吐、下三法,用之诚当,其证无不立时取效,后之业医者,又安可只言汗下两法,而置吐法于不用,致使古法沦亡也耶!
程知曰:此言服栀子亦有禁忌也。病人旧微溏,里虚也,又服苦寒,则不能上涌,而反下泄,故禁之。
张志聪曰:此言栀子而不言豉者,申明栀子之苦,能下泄,故病人旧微溏,不可与服之也。
清·柯琴《伤寒来苏集》  向来胃气不实,即栀子亦禁用。用承气者,可不慎之欤?
清·黄元御《伤寒悬解》  栀子苦寒之性,泻脾胃而滑大肠,凡用栀子诸汤,设病人旧日脾阳素虚,大便微溏者,不可与服也。
清·曹颖甫《伤寒发微》  栀子味苦而主泄,能使脾湿下陷,故病人旧微溏者,不可与服。今人动以栀豉汤为吐剂,夫探吐之剂,当从口出。岂有反能下泻者,其谬一。第一节言汗吐下后之余邪,岂有吐后虚烦而更吐之理,其谬二。况呕逆者,加和生姜以止之,岂有吐剂而反能止呕者,其谬三。盖旧本方治后,有“得吐止后服”五字,此因瓜蒂散中有香豉而误。张隐奄本删之,具见特识,为标出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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